养老机构,作为老年人聚居的场所,其安全问题不可小觑。近日,成都市各区(市)县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了安全检查,并对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了曝光,详细情况如下。
**法律和法规解读:**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、拆除或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,也不应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。此外,禁止占用、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,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存在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**法律和法规解读:**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和其他单位理应当承担消防安全责任,包括要依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,并设立消防安全标志。同时,应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**法律和法规解读:**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私自拆除消防设施,禁止对消火栓进行遮挡和占用防火间距。同时,杨哥禁止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,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无碍于逃生和灭火救援。
**隐患问题:** 配电开关箱被装饰画遮挡,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**法律和法规解读:** 根据《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》(GB2894-2008)第4.2.3条第2-7项的规定,触电危险设备上应设立“当心触电”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一旦老年养护机构发生火灾,将非常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与财产损失。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让老年人安心享受晚年生活?显然,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措施,显得很重要。